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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jin q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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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09 February 2010 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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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The Leap of Doubt (怀疑的一跃) 这是书的前半部,目的在于要人们发现自己所持怀疑中的一些矛盾之处。其实怀疑也是一种信仰,所以Tim说The Leap of Doubt(as people usually say The Leap of Faith)。
There can’t be just one true religion.
第一个面对的问题是关于基督教的排他性。(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个问题也牵涉到广义上宗教,而非基督教所独有) 的确,没有比这个问题更让非宗教人士讨厌的了。“耶和华是独一真神”,“耶稣是唯一的救主”,“唯独圣经是神的真理”。。。这类的话都属于被讨厌的类型。我自己也遇到不止一次有人对我说,“基督教最不谦虚了,凭什么就你们才是真的。我看宗教都劝人为善,都是好的。”当然这里包含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宗教本质的看法,但是我们集中在对于排他性的反感上。对于这中反感,这其中有一定的历史和情感上的因素,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对于基督徒来说也必须去理解反省的。对于西方人,十字军以及各个时期的宗教战争,对于中国人是鸦片战争的一部分,都可以联系到基督教的排他性。所以很多人也就把历史上的这些问题归算到基督教(或者宗教作为一个整体)上。认为宗教带来的是战争而不是和平(Richard Dawkins’ Root of all evil就是这样认为的,很难相信他这样“高智商”的人也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面对这样的看法,通常会有三类的反应:
1. 全面禁止宗教。如果宗教(特别是基督教)是一切分争,压迫,邪恶的来源(如Dawkins所说),那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全面禁止宗教。这在GC主义的国家曾经实施过。但是事实并没有证明无宗教就没有压迫分争。倒是在GC主义国家最纯粹,宗教几乎消亡的时期也是阶级迫害最剧烈的时期。而且有意思的是,越是迫害基督教反而越是成长。
2. 既然全面禁止不起作用,至少在很多国家也不现实,那就极力谴谪宗教(现在很多这方面的书)。这一类的书不管从那个方面来打击宗教,其目的是要营造一个社会环境,让在其中的那些有宗教信仰的人(或者在寻找信仰的人),感觉宗教是野蛮的,低智商的,未开化的等等。从而让人们放弃宗教信仰。通常使用的理由:
a. 一切宗教都是等同的,他们的本质是一样的。因此要分个高低是不理智的表现。这个理由很容易回应,首先讲这样话的人对主要宗教的教义一定是无知的,否则不会作出这样的结论。其次是它自相矛盾(Inconsistence)。“一切宗教皆同”本身就是基于一个信念(它无法被证实的,而只能通过信心宣称),所以它本身也是一种宗教信仰!这样的宗教信仰认为一切宗教皆同,而且这样的宗教信仰好过那些认为“宗教不同”的宗教。既然一个宗教好过另外一些的宗教,那一切宗教就不可能相同!因为至少“一切宗教皆同”的宗教好过其它的宗教。
b. 每个宗教只看见一部分的真理,因此你不能说你的信仰就是绝对的真理。常常用盲人摸象来说明个理由。这个理由的问题在于它自己的视野。你之所以知道盲人摸的象只是整个大象的一部分,是因为你看得见整个大象!因此宣称每个宗教只代表部分真理的前提条件是,你必须知道全部的真理。这样的说法不是很不“礼貌”吗?当然,这个理由也有前一个(a)自相矛盾的问题。(b)同样是一个“信仰”,既然所有信仰都只看见真理的一部分,那(b)自己也就不可能代表全部的真理了。(b)自己否定了自己。
c. 宗教不可能是真理,因为所有宗教受与历史和文化的限制。同样的矛盾问题。这个说法本身是一种“信仰”,既然一切信仰受限与其历史和文化环境,那这个“信仰”自己也不可能是真的。
d. 坚持你的信仰是唯一真理并且试图说服其他的人是很粗鲁的表现。这种想法在个人主义盛行的地方很流行。但是同样,这个说法也是一种“信仰”。既然不过是种信仰你也无法说明,这种信仰好过其它的信仰(包括那些认为具有排他性的信仰)。也许这样的想法在美国这样的自由主义盛行的国家很能被人认同,但是在其他的地方坚持这样的想法可能你同样会让你显得很粗鲁。
3. 将宗教限制在个人生活的范围内。意思是说信仰是纯个人的事,你要信什么我不管,但是请不要将你个人的信仰带入公众生活的范围。在面对教育,立法,政治等等公众事务的时候,只能依据“科学”的观点,而不是基于宗教信仰。这样的观点源于对于信仰本质的误解。宗教的本质乃是“世界观”。因此一个人的宗教信仰决定了他一切的决定和行为。这些行为和决定不管是“个人”的还是“公众”的,都是其世界观决定的。比如,在堕胎的问题上,基督徒只所以极力反对其合法化是因为在其世界观中对于人的生命的价值有极高的尊重。一切人的生命,不论是成熟的还是尚在形成中的,都应该受到保护。而赞成合法化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中,将个人的选择放在比生命更重要的地位上。所以这些冲突,可以说是世界观的冲突。既然如此,在看法冲突的时候有什么理由要求一种世界观必须放弃自己的观点?没有人可以“科学”的证明选择就高过生命,因为这也是一中信仰。既然如此,强硬的要求其中一方被限制,本身就是一种压迫与不公。
讨论了这么多对于基督教的批判,其实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些批判都有自相矛盾的问题。如果将这些批判的标准用在它们自己的身上,这些批判就不攻自破了。
宗教排他性的确会在很多情况下带来社会不公,压迫,甚至战争,历史上有很对的教训。但是这种排他性跟是产生与人的罪性。不论是哪种特定的宗教,或者宣称是无宗教信仰的人(他们也是有信仰的!),都会因着看自己所信的为最合理的而轻视压迫其他人。有神论者无神论着基督徒回教徒都有分与这样的罪恶。但是当我们审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的时候,有几个方面可能会让我们对于真正的基督教的认识有所改观。
1. 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神的形象样式”简单的说是指人里面区别与其他动物的地方:人的理想与道德性。的这个基本的对于人的认识的应用延伸到基督生活的各个层面。单就现在所讨论的主题来看,也有其重要意义。人里面的神的形象样式是普遍存在的,也就是说在任何人身上都有的。因此在基督徒看来,非基督徒同样可以有很高的智力和道德水平,甚至是具有高过很多基督徒的智力和道德水平。而且我们的确看到很多持不同信仰的人比基督徒更有能力,聪明,慈爱,忍让,忠诚,廉洁等等。因此基督徒不应该因为自己是基督徒,就会觉得自己在道德,智力上高人一等。另外一方面,人里面神的形象和样式是严重受损的(包括基督徒)。受损具体表现在人的罪性之上,因而人都会犯罪,包括基督徒自己。因此基督徒既不应该看不起别人,也不应该骄傲自恃。
2. 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是“基督”。如果你知道他的生平,你就可以知道基督徒所爱的所效法的主(Lord),是饱受忧患,常受欺压的。他为杀他的人求绕,甚至最终为那些与他为敌的人而死。他对门徒说学生不能大过老师。既然基督都忍受至死,何况我们这些称他为“主”的人呢?既然基督教的核心是这样的一个人,那这个宗教本身应该是这么样的?这个问题对于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来说都值得认真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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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Monday, 15 February 2010 0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