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篇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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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ritten by jin qiao | ||||||
| Monday, 12 December 2005 15: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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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 诗篇1:1
人怎么可能喜欢神的律法?这是违背人的天性的。人喜欢无拘束的自由。对于“爱 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的人,通常会被认为是宗教狂热份子,或者不太正常的人。甚至在今天基督徒的圈子中,神的律法也不是个受欢迎的话题。人们更喜欢谈 论神的爱、恩典、怜悯。因为觉得那才是福音,律法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正生活在恩典的时代。但圣经说,是否喜爱神的律法可以决定我们到底是不是个蒙福的 人。如果我们不喜爱神的律法、轻忽神的律法,我们还不是个蒙福的人。 神的 律法是他公义、圣洁的彰显。轻忽神的律法,也就是轻忽他的圣洁与公义。轻忽神的圣洁与公义就无法真正体会神的恩典怜悯,也就自然会轻忽神的恩典与怜悯,将 基督那极重无比的救赎看为顺手可得的廉价恩典。没有地狱,哪来天堂呢?没有神公义的审判,哪还需要赦罪之恩呢?没有律法的咒诅,哪还需要十字架的代赎呢? 所以真正蒙恩的人,是一个爱神律法的人,是一个爱神公义圣洁的人。也是一个知道唯独依靠基督,唯独依靠十字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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